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农膜和
化肥类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据通报,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检农膜、
化肥类产品40批次,涉及大同市1家生产企业、22家经销企业,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2.5%。
抽查结果分析
1、农膜类产品
本次抽查按标准规定重点检验了厚度、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宽度极限偏差、净质量偏差、外观、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等项目。
共抽检农膜类产品9批次,涉及全市1家生产企业、7家经销企业,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合格率为11.1%。不合格项目为厚度。
2、
化肥类产品
本次抽查按标准规定重点检验了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氯离子、粒度、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有机质、水分等项目。
共抽检
化肥类产品31批次,涉及全市15家经销企业,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1%。其中复合肥料1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合格率为83.3%;掺混肥料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80%;缓释肥料1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0%;尿素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磷酸二铵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微生物菌剂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过磷酸钙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氯离子。
不合格项目质量分析
1、农膜类
厚度: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地膜的最小标称厚度不得小于0.010mm,地膜一般在春天使用,如果厚度过低的话,起不到保温效果,不利于作物生长,严重的化会造成农作物减产。另一方面的话,较薄的地膜在地里容易破损,不利于回收,产生白色污染,对土壤也会造成污染,棚膜厚度不达标可能会造成大棚内的环境达不到预期要求,从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2、
化肥类
总养分:总养分是指肥料元素氮磷钾百分比之和,总养分含量不达标将影响到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损害农民利益。有些厂家为了减少成本而虚标含量、“偷养分”,严重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氮含量:氮元素的主要作用是加快农作物生长,若农作物缺氮,则会发育不良,导致果实畸形。
磷含量:磷是植物生长的必须元素之一,不仅能促进植物体内蛋白质的合成,而且能增强植株的抗病能力。土壤中的有效态磷也称速效磷,是指土壤中可被植物吸收的磷组分,其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钾含量:钾是植物体内许多化学反应所必需的元素,它帮助植物吸收和平衡其它元素,调节水和空气的流通。钾还能帮助植物制造和储藏淀粉、糖、油脂和蛋白质,增强植物的抗旱、抗寒和抗病能力。植物如果缺钾,会发育不良,从老叶起先是叶尖变黄,继而叶子边缘变焦,最后干枯脱落,果实减少,且品质降低,根系瘦弱。花岗石粉(含钾长石)、海绿石砂、海藻、草木灰,等天然肥料都可做钾肥。不过,过量钾会阻碍植物吸收其它元素。
氯离子:氯离子是植物生长发育中所必须的营养元素。常用的含氮肥料有氯化铵(含氯离子66.3%),氯化钾(含氯离子47.5%),氯离子在土壤中的转化主要有:在酸性土壤中,氯离子与氢离子结合生成盐酸,能增强土壤的酸度,在中性和石灰性土壤里,残留的氯离子与钙离子结合生成溶解度较大的氯化钙。所以,长期单独施用氯化铵、氯化钾等生理酸性肥料,一方面会引起土壤变酸,使土壤有益微生物活动受影响;另一方面,肥料中副成分能与土壤钙结合,生成氯化钙。氯化钙溶解度大,能随水流失,而钙是形成土壤结构不可缺少的元素,钙盐流失过多,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板结。不过,但当浓度过高时,它又抑制作物的正常生长,产生氯毒,致使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在瓜果蔬菜等忌氯作物上使用氯离子含量超标的复混肥料,会对这类作物造成伤害。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督促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做好整改工作,严把质量进货关,及时组织复查,对严重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要开展约谈,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0年度大同市农膜类化肥类等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